【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重庆市石柱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名,其中检验4名、影像5名、麻醉7名、儿科5名、妇产科4名、临床11名,眼耳鼻喉3名、病理1名、中医学3名、中药学1名,口腔3名、护理3名、预防医学3名、财会2名、医学美容1名、公共卫生事业管理1名。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详见《石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相应专业及学历,符合招聘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除县内在职人员外)。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五)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4月18日,上午9:00—下午15:30,报名地点:重庆市2010春季医药卫生人才大型招聘会现场(江北华新街农垦大夏4楼招聘市场)。
(二)报名时间:2010年4月25日,上午10:00—下午16:30,报名地点: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1楼(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内)
联系电话:13896888393(县人民医院)、15025677336(县中医院)、15023999052(妇幼保健院)、15310208136(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983575301(卫生局)、15923602456(卫生局)。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0级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报考者提供的证件信息应一致。
2、报名要求: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准确填报招聘单位及岗位。
3、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职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为1:2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相应递减招聘职数直至取消考试。特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可酌情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8:50
2、地点: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1楼(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内)。
3、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详见附件。
4、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报名时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审查确认;
②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在报名时提出加分申请,待报名结束后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查确认。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者,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二)面试
按拟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该面试组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并可优先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确定拟聘人选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以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下同),拟聘人员确定后,应届毕业生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后续程序按《协议》规定办理。拟招聘人选若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参考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及政审考核
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局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凡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在2010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体检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人员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签订协议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及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聘用人员按照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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